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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阴兴吴呢绒科技有限公司

关于兴吴呢绒整改完毕的通知


发布时间:

2018-08-14

2014年10月,江阴兴吴呢绒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三同时制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十七条,责令停止生产,予以整改,并罚款十三万元。 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及当地职能部门的协助下,公司已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整改完毕,特此通知。

  2014年10月,江阴兴吴呢绒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三同时制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十七条,责令停止生产,予以整改,并罚款十三万元。
 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及当地职能部门的协助下,公司已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整改完毕,特此通知。